澄清更正公告
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2025-2026学年度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(招标编号:GDHWZB-2025-002)
2025-08-04
公告发布时间:2025年8月4日
一、 内容
各有关供应商:
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http://www.cebpubservice.com/)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(http://www.chinabidding.com.cn/)、招标代理机构网站(http://www.gdhwjl.com/)、鹤山政府网(http://www.heshan.gov.cn/)上提交的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2025-2026学年度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(招标编号:GDHWZB-2025-002)招标公告,鉴于招标人目前使用的门牌地址尚未更新至地图,现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更正:
1.原招标文件中的《第五篇 评标工作大纲》中“表2、商务部分评分表和价格部分评分表(适用于A包)”、“表3、商务部分评分表和价格部分评分表(适用于B包)”当中的:“1、为确保配送效率及食材的新鲜,根据投标人仓库及冷库(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)与服务地点(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鹏路683号)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:(1)交通距离≤20公里,得5分;(2)20公里<交通距离≤30公里的,得3分;(3)30公里<交通距离≤50公里的,得2分;(4)交通距离>50公里,得1分。注:投标人须提供仓库和冷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(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鹏路683号)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中标后的15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,加盖公章。”现澄清更正为:“1、为确保配送效率及食材的新鲜,根据投标人仓库及冷库(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)与服务地点(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鹏路683号或鹤山一中附属中学)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:(1)交通距离≤20公里,得5分;(2)20公里<交通距离≤30公里的,得3分;(3)30公里<交通距离≤50公里的,得2分;(4)交通距离>50公里,得1分。注:投标人须提供仓库和冷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(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鹏路683号或鹤山一中附属中学)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中标后的15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,加盖公章。”
2.原招标文件中的《第五篇 评标工作大纲》中“表4、商务部分评分表和价格部分评分表(适用于C包)”当中的:“1、为确保配送效率,根据投标人仓库(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)与服务地点(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鹏路683号)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:
(1)交通距离≤20公里,得10分;(2)20公里<交通距离≤30公里的,得7分;(3)30公里<交通距离≤50公里的,得4分;(4)交通距离>50公里,得1分。注:投标人须提供仓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(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鹏路683号)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,加盖公章。”现澄清更正为:“1、为确保配送效率,根据投标人仓库(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)与服务地点(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鹏路683号或鹤山一中附属中学)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:(1)交通距离≤20公里,得10分;(2)20公里<交通距离≤30公里的,得7分;(3)30公里<交通距离≤50公里的,得4分;(4)交通距离>50公里,得1分。注:投标人须提供仓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(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鹏路683号或鹤山一中附属中学)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,加盖公章。”
如原招标公告(和采购文件)与本文有不符之处,以本文为准。其它内容不变。
二、 联系方式
招标人名称: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
联系人:冯先生
电话:0750-8835019
联系地址:鹤山市沙坪街道大鹏路683号
招标代理机构名称: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唐先生
电话:13702249883
联系地址: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一路68号(银隆大厦)5层510
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
2025年8月4日